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擔任學校戲劇節評判感言

蕭新泉

學校戲劇節評判

香港教師戲劇會副主席

會訊第44期 (2008年6月)

 

07年開始,出任學校戲劇節中學廣東話組評判,08年則擔任小學廣東話組評判。

 

很多學校的戲劇導師經常問:「我們做得哪麼好,為什麼不能獲推薦公開演出?」他們的考慮關鍵是優勝劣敗。我的意見是:j 藝術從來都是主觀的;k 衡量優勝劣敗的條件又是什麼。

 

根據學校戲劇節主辦單位 ─ 香港藝術中心的說法:學校戲劇節的最主要目的,是推動學校戲劇發展,不是一場比賽。因此,作為評判,在評審演出水平時,一個非常重要的考慮點,是學生能否積極參與其中,學生能否在演出過程中有所進步。

 

有時,當我們看到水平較高的演出,但卻是戲劇導師主導的,同學只是機動式的配合,類似演出,未必能獲得推薦公開演出。相反,假若整個演出,由劇本創作,以至導演、燈光、音響等,同學積極投入,導師只是從旁協助,縱然水平稍為遜色,卻可能獲得推薦公開演出。

 

當然,這是一個頗大的矛盾 ─ 戲劇導師參與越多,演出水平理應相應提高;戲劇導師指導越少,演出水平自會相應下降。若能在這兩者之間取得平衡,便是最好的演出。

 

以下是我對學校戲劇導師的一些忠告:

 

(1)學校戲劇導師在帶領同學參與戲劇演出時,除了著重演出效果,也要兼顧同學是否有所得著,是否享受演出的過程。

 

(2)創作劇本時,盡可能選擇一些學生有共鳴的主題、題材,同學演出時便更自然,更有說服力。

 

我也曾經帶領學校戲劇組,深深明白要做到上述兩項,花費不少時間。比起由老師主導,這種做法肯定是事倍功半。然而,我們必須反問自己,製作戲劇演出的最終目的是什麼呢?是獲取獎項?還是教育學生?當然,兩者並不是必然矛盾。但若過分著重前者,忽略後者,不但未能推廣戲劇,更會有反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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